新任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 緩起訴處分
2016/8/8 10:29(8/8 12: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8日電)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江春男2日晚上於國賓飯店飲用紅酒後,開車經過濱江街一帶時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江春男事後坦承犯行,顯示有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並應在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另外,北檢也澄清,江春男2日酒駕後,於3日凌晨1時40分許移送北檢,訊後依照「速偵」案件相關程序辦理,從收案至結案歷經6個工作天,與向來偵辦相關案件的速度相差無幾。1050808
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總統府沒有評論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涉酒駕,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升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1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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