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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警察嫌犯30萬交保 警嘆不如綠蠵龜

2016/8/3 09:49(8/3 10: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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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3日電)板橋一名吳姓廚師不滿員警開單就持菜刀猛砍遭送辦,檢方凌晨聲押未准,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員警嘆「比不上綠蠵龜」。

這起員警遭攻擊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4時多,從監視畫面來看,員警在溪頭街附近執勤時,吳姓凶嫌手拿菜刀朝員警猛砍、就算員警多次倒地,吳嫌仍持續凶狠追砍,有如要置員警於死地般。

受傷的是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年約34歲,從警僅2年,吳嫌投案自稱從前晚到昨天下午被連開6張罰單,看到員警執勤時才憤而持刀砍殺。

經偵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以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吳嫌。法官凌晨開羈押庭時認為吳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被告自行到案,檢察官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

許多員警對此訊息不滿並於下班後到新北地方法院聚集,除高喊要尊嚴等口號,部分員警還紛紛向媒體反映,撞斷員警雙腿10萬元就可交保,砍殺員警只要30萬元交保,但有人吃綠蠵龜卻裁准羈押,部分員警大嘆「他們比不上綠蠵龜」。

由於員警撞斷腿及砍殺員警等羈押庭都剛好是同一法官審理,新北地檢署這次不服地院裁定,今天上午決定提抗告。

地院表示,法官裁量是有其依據,院方也尊重檢方抗告權的主張,院方只要接到檢方抗告狀會立即送高院審理。1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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