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前抗議事件 警:依規函送辦理
2016/6/19 19:15(6/19 19: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19日電)龜山警分局今天指出,媒體報導民眾在台灣民政府前的抗議事件,經請示檢察官:「准不予解送」。至於案件則函送地檢署,過程中並未發現有開槍、電擊等情事。
龜山警分局指出,媒體報導:今天有民眾在台灣民政府前抗議,沒想到遭保安到壓制,還遭辣椒水、橡膠子彈射擊,雙腳雙手被鐵鍊跟束帶綁住,保安甚至對警方射擊,還用電擊棒電擊2名民眾,逼得警方大喊「電擊他們,我就開槍!」
龜山警分局澄清指出,今天7時,接獲員林坑路100-1號台灣民政府電話報案,稱有民眾在抗議丟擲石塊,警方到達看見鐵門圍牆內,有二名抗議民眾被控制拘束在地面上,另有四名在外面抗議,雙方均表示要提告,警方依法帶回所內處理,雙方互控毀損、傷害,均依規定受理偵辦。
龜山警分局指出,經請示檢察官:「准不予解送」,案件函送地檢署後續偵辦,過程中並未發現有開槍、電擊等情事,也無所謂「電擊他們,我就開槍」等語,特此澄清。
龜山警分局依法偵辦、釐清案情,並了解有無違槍一事,勿枉勿縱。並重申依法受理,也呼籲民眾應保持理性,切勿因為激烈抗議而觸犯法網。10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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