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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判死定讞19天 火速槍決伏法

2016/5/10 21:11(5/10 22: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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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政權交接之際,法務部今天批准執行死刑犯鄭捷死刑,這是他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後第19天,台北看守所今晚響起3聲槍響,鄭捷伏法。

法務部表示,部長羅瑩雪今天批准鄭捷執行令,在今晚8時47分到58分之間,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刑場執行,執行前先以麻醉使鄭捷失去知覺,符合人道,並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覆驗確認死亡,完成執行程序。

法務部表示,收到最高檢察署全案卷證資料後,依往例確認死囚有無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及精神狀態等情狀,由參事審核卷宗;再由法務部部長邀集次長、主任秘書、法制司司長、檢察司司長及承辦人員開會審查。

法務部表示,並向司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檢察署及矯正機關查詢死刑犯有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解釋、心神喪失及心理或智能障礙,最後並再向總統府確認均無申請或獲得赦免,批准執行,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法務部指出,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法務部理解,人權保障固然是普世價值,但刑事政策須兼顧被害人人權及社會正義,發揮刑罰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與福祉。1050510

鄭捷槍決 法務部:並非史上最快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0日電)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凶手鄭捷死刑定讞19天後,今晚槍決伏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晚間表示,法務部過去執行死刑,從判決定讞到執行通常都很快,此案「並非史上最快」。

在政權交接之際,法務部今晚執行槍決,捷運殺人案被告鄭捷死刑定讞18天後,他於今晚8時47分伏法,法務部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陳明堂表示,因為考量本案對社會影響大,且造成民眾恐慌。

媒體會後聯訪詢問鄭捷死刑定讞才18天就執行死刑,是否為史上最快?

陳明堂表示,應該不是史上最快,過去法務部執行死刑從判決定讞到執行,通常都很快,但近年來對於執行死刑的審酌和考量點不同,所以才有延後,鄭捷案並非史上最快。

陳明堂說明,據他了解,鄭捷死刑共開3槍,是於今晚8時47分至8時51分執行,並未進行器捐,因為近幾年來死刑犯均未辦理器捐。

媒體追問鄭捷是否留有遺言?陳明堂說,應該有,但這部分屬執行檢察官對鄭捷做最後陳述意見機會時說,目前法務部沒有這個資料。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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