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判8年半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台北地院審結夜店殺警案,今天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刑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半、曾威豪8年半、劉芯彤9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市警局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在民國103年9月14日在松壽路的夜店前處理聚眾鬥毆,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圍毆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多人。
全案緣於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消費時,與店內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而心有不甘,劉女隨後打電話邀約幫派分子蕭叡鴻到台北市一家酒店商討後續將赴夜店尋釁。
蕭男隨後在通訊群組留言「我朋友在夜店被打,晚上要去理論,有空的陪我去」等語,經他人多次輾轉而糾集多人。蕭男再以行動電話告知曾男,當晚將至夜店理論。
蕭男因擔心糾集人數眾多,會引人側目而遭警巡邏發現,於13日晚間11時許,糾集曾威豪及劉芯彤等眾人先在大佳河濱公園集結後,再騎車及駕車赴夜店。蕭男等人陸續對兩名安管人員勾脖質問並毆打其中一人,再呼叫曾男及劉女指認。
檢方表示,當天休假的員警莊瑞源見狀,通知休假中的薛貞國到場,隨後雙方肢體衝突,多人上前圍毆薛貞國,莊瑞源也受傷;薛貞國因遭眾人持紅絨柱底座及鋁棒及以拳打腳踢方式毆擊頭部等部位,經送醫後,不治身亡。1050419
夜店殺警案 家屬聽判淚崩要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台北地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將夜店殺警案被告曾威豪、劉芯彤等人判刑,死者薛貞國家屬淚崩相擁,一度癱軟無力,將提起上訴。
台北地院上午宣判,薛貞國的遺孀、母親出庭聽判,薛母受訪說「我受不了,只要法院還我公道,我兒子是因公才造成這個結果」。薛妻表示以丈夫為榮,再重的刑度也喚不回丈夫。
委任律師周武榮表示,薛貞國絕未圍事或喬事,而是在休假時執行職務,遭圍毆致死。由於部分被告事後態度無悔意或未達成和解,因此將提起上訴。
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在民國103年9月14日在松壽路的夜店前處理聚眾鬥毆,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圍毆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多人。
台北地院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處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半、曾威豪8年半、劉芯彤9年、易寶宏8年、周譽騰11年10月,其餘被告也遭判刑,全案可上訴。1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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