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 新華社採訪台人未審判先認罪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5日電)中共官媒新華社凌晨針對肯亞案發出長篇報導,內容是其記者對2名台灣籍嫌犯及辦案員警等人的訪談。除詳述犯案情節,還包括兩人對犯行的懺悔,是陸媒慣用的「媒體認罪」手法。
這篇報導提到,新華社記者是「經辦案機關批准」,採訪電信詐騙嫌犯及辦案員警。但包括受訪者在內的45名押解中國大陸的台灣籍嫌犯,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前,就對官媒坦承犯行,一如2014年藝人柯震東及其他大陸嫌犯所受到的待遇。
根據報導,新華社訪問了其中一名1992年生的桃園人簡姓嫌犯,以及另一名現年37歲的台中人許姓嫌犯,但並沒有訪問此案中的任何大陸籍嫌犯。
在訪談中,簡嫌指自己是2014年10月經朋友「阿耀」介紹到肯亞,並住在犯罪集團在當地租下的別墅內,而他的角色則是冒充大陸警察打電話詐騙。
簡嫌說,整個集團的老闆綽號「胖財」,底下分為一、二、三線作案,並以10幾部有線電話為犯案工具,並冒充北京市朝陽、順義等公安分局刑偵隊成員實施詐騙;而辦案員警則說,這個集團甚至會依被害者按下的按鍵,由不同分工的成員接聽。
員警提到,肯亞案中的詐騙集團,「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詐騙劇本也是由台灣籍嫌犯編寫。但最基層的一線則以欠缺詐騙經驗的大陸人為主。
根據報導,許嫌深刻懺悔說,「事情發展到今天,都是我自作自受,都是我的報應,但被騙的大陸百姓日子一定更難過。我向這些大陸百姓說聲對不起,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以後一定改過自新,絕不能再做壞事,如果有機會一定從事正當工作」。
簡嫌則說,「我一開始就知道是要詐騙大陸老百姓。詐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是傷天害理的事情,會有因果報應。我要向大陸上當受騙的老百姓真誠道歉,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得到寬大處理」。10504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