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瑞典罰嫖17年 流鶯減少網路賣淫增加

2016/4/7 00: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6日專電)法國國民議會通過法案,確定罰嫖不罰娼。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的瑞典,實施十多年來確實減少了街頭流鶯數量,但同時網路賣淫也增加了。

瑞典立法罰嫖已有17年時間,罰金額度是以嫖客的薪資計算,最少罰250歐元(約新台幣9250元),富人可能要罰數千歐元,另可處以最長一年的有期徒刑,但實際上都是繳交罰金了事,無人因此真的入獄。

在瑞典之後,挪威、冰島等國陸續跟進通過類似法案。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區行政局(County Administrative Board)於2015年公布的「瑞典賣淫現況與發展」報告,1995年的斯德哥爾摩有650名流鶯,2014年有200到250名,減少了一半以上。

報告也指出,網路賣淫現象同時有增加,可能顯示部分性工作者轉入看不見的地帶從事交易。

但報告說明,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街頭流鶯、紅燈區多,網路上也一樣有非法賣淫現象,區行政局認為立法禁止性交易應有勸阻嫖客、限縮賣淫現象的規範效果。10504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