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筆機車汽燃費開罰程序錯 將退費
2016/3/22 21:05(3/22 21: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公路總局日前首度寄出118萬筆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罰單,今天發現有15萬3000筆開罰程序錯誤,除向民眾致歉,也將在兩週內退費。
機車汽燃費以往是每2年隨換發行照時一併繳納,2013年起汽機車免換行照,機車汽燃費比照汽車1年徵收1次,每年7月寄出繳費單,依排氣量不同,費用分為新台幣300元、450元及600元。
公路總局說,因機車不必定期檢驗,很多機車車主以往未依規定換行照,也未繳汽燃費,2013年起改單獨徵收後,開始催繳,至今約有118萬件未繳。
不過,公總局寄出處分書後發現,2012年的機車汽燃費仍未以公告方式開徵,共有15萬3000筆逾期未繳,依規定要有兩次通知後才能開罰,但公路總局只有在2014年有1次催繳通知,少了1次通知。
公路總局說,的確有部分民眾收到處分書後,補繳汽燃費後還繳了罰款,因是公路總局疏失,將會再補寄通知,對已繳的罰款,也將在兩週內退費。
公路總局說,15萬3000筆重新寄發的通知,會請民眾在4月30日前補繳機車汽燃費,若仍未繳,才會開罰。
汽機車汽燃費未繳納的罰鍰都是300元起跳,汽車最高額度是3000元,機車為600元。1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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