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揮第3拳 要求解除連帶保證人責任
2016/3/17 10:24(3/17 10: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7日電)前長榮航空董座張國煒出第三拳反擊大房,委任律師宋耀明證實,他日前已向長榮航的聯貸銀行發函,要求解除張國煒連帶保證人責任,應由新任董事長擔任。
媒體報導,金融圈透露,張國煒透過委任律師宋耀明15日全面發函給長榮航空往來銀行,要求解除張國煒的連帶保證人責任。根據銀行團內部清查資料,由張國煒出任連帶保證人,以大型聯貸案為主的中長期貸款金額上看750億元。
根據長榮航空的銀行體系貸款金額分布,台銀為最大往來銀行,總金額約在150億元,華銀也超過百億元;其他如合庫、彰銀、兆豐、一銀、凱基銀等,金額介於20億至70億元不等。
宋耀明證實,他確實向銀行發函,要求解除連帶保證人的責任,由於張國煒已經遭大房撤除長榮航空董事長一職,所以連帶保證人責任應由新任董事長擔任,張國煒沒有必要繼續負連帶保證人責任。
張國煒本週第一拳是由宋耀明向法院提出撤換遺囑執行人,主要是遺囑執行人都不執行,張國煒將向法院提出撤換,這是法律唯一的路。
第二拳是宋耀明代表張國煒及英屬維京群島雲杉公司發函,要求長榮國際總經理柯麗卿提供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近 5年財報。10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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