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未替前妻找合意工作 張國煒一審判賠

2016/2/22 19:14(2/22 19:1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劉世怡台北22日電)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遭前妻提告求償,指離婚後,未依「同意離職協議書」內容,替她安排合意工作。一審認定張違約,須支付前妻新台幣175萬元。全案目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中。

判決書指出,原任職長榮航空副座艙長職務蔡姓前妻主張,民國94年3月25日與張國煒簽定離婚協議書,並同時簽定同意離職協議書,前夫應為她安排合意勝任工作,否則即應依同意離職協議書約定,從民國94年5月1日起,至她任職新工作日止,按月給付7萬元。

蔡女認為,雖然張國煒曾為她安排4項工作,但前3份工作均未被通知錄用;第4份工作,則未曾接到面試通知。對於張國煒未履行同意離職協議書約定,因此求償94年5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合計812萬元。

張國煒主張,兩造有簽同意離職協議書,有為前妻安排工作,是前妻無故拒絕他所安排工作,並自行謀職,多年來已在其他職場工作,請求無理。一審審酌,前妻離婚後25個月已找到新工作,判張國煒只須支付175萬元。1050222

※你可能還想看:
長榮爭產 網友:說好的財產捐公益呢?
張國煒董座3月不保?長榮航空的看法是...
人物側寫》飛行員董事長 張國煒爭氣也得厚愛
張國煒繼承財產接總裁 張榮發遺囑到底寫些什麼?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