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反恐 免美簽修訂生效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華盛頓21日專電)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為加強反恐,適用免美國簽證計畫38個國家的公民,曾在2011年3月1日以後赴伊朗、伊拉克、蘇丹及敘利亞其中一國者,不再有免簽資格,來美須申請簽證。
這項免簽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VWP)的修正案今天生效。
國務院還指出,適用免簽計畫38國的民眾,若有上述4國其中之一的雙重國籍者,不再享有免簽資格。
也就是說,相關修正案針對適用免簽計畫的38國民眾、有上述旅遊經歷及特定雙重國籍人士,原本已透過免簽計畫取得的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核可證件,今起失效,必須按一般程序申請美簽。
以台灣民眾為例,如果曾在2011年3月1日以後赴伊朗、伊拉克、蘇丹及敘利亞其中一國,或是有中華民國與前述四國其中之一的雙重國籍者,就不再享有VWP資格,須赴美國在台協會(AIT)申請簽證。
不過,國務院指出,適用VWP的相關國家民眾,若因自己國家外交或軍事上的公務需求而造訪上述4國,則仍保有免簽資格。
另外,包括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或執行人道救援、非政府組織任務者及採訪工作而造訪伊朗、伊拉克、蘇丹和敘利亞其中一國者,原有的免簽資格不受影響。
法國巴黎和美國加州去年接連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後,美國就開始檢討對VWP提出改革措施。
包括台灣在內、全球目前共有38個國家適用美國的VWP,根據規定,符合資格的旅客事先在網路申請ESTA,就毋須辦理美簽可來美旅遊;每年約2000萬人以這一方式入境美國。1050122
美國實施免簽證計畫新規定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2日電)美國在台協會(AIT)今天表示,美國即日起依據「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實施免簽證計畫新規定。
AIT表示,根據此法,以下類別的旅客將不再符合資格使用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
一、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旅行,或在此4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不包括為了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因外交或軍事目的赴以上4國旅行)。
二、也具有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國籍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
AIT表示,這些旅客仍然可以依照一般簽證程序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赴美簽證。若需美國簽證緊急赴美洽商、就醫、或有其他人道需求,美國各地的大使館和領事館也接受優先預約面談的申請。
AIT指出,曾在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申請表上表明具有雙重國籍且其中1個國籍為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任一國的旅客,即使目前仍持有有效的ESTA旅行許可,自今年1月21日起其ESTA旅行許可將自動失效。
AIT表示,新法並非禁止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且大多數適用於免簽證計畫的旅客不受新法影響。新版的ESTA申請表預計在2016年2月底加入新的問題,以涵蓋新法所規定的外交或軍事目的之例外情況。10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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