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台檔案外流 外交部:恐早年未歸檔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6日電)媒體今天報導釣魚台公文檔案在中國大陸遭拍賣,外交部表示,若屬實則感到遺憾,研判是未歸檔的零散公文,但難判斷為何流出;另強調目前公文都依法令辦理,不會再有類似情形。
媒體今天報導,外交部有關釣魚台的機密公文檔案,最近出現在中國大陸文物展覽活動,被當成拍賣文物。這批在民國60年代的外交部檔案,多與釣魚台主權爭議有關,當時外交部長是周書楷,檔案內容包括有琉球、釣魚台等主權爭議問題,有一檔案標明「急極密」,還有與馬康衛、來天惠等美方官員對話的檔案。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受訪回應,初步了解,這些文件可能是早年未曾歸檔的零散公文,外交部非常重視也感到遺憾,至於當時如何流出,目前尚難以判斷,持續行了解中。
王珮玲指出,依據看到的相片來研判,這些流出的文件極有可能因當初檔案管理相關法規未臻完備,且當時歸檔作業流程未具體落實而導致。
她說明,現行國家機密保護法是在民國92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9條規定:「本法施行前,依其他法令核定之國家機密,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依本法重新核定其保密期限溯自原先核定之日起算;屆滿2年尚未重新核定者,自屆滿之日起,視為解除機密,依第31條規定辦理。」
換句話說,報導流出的公文若確是外交部公文書或相關草稿,但由於公文是在民國50至60年間製作,無論當時核定的機密等級為何,依照現行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因其製作時間距今已超過30年以上,就目前而言,已非屬國家機密。
外交部另強調,近年因為檔案管理法及子法完成立法,外交部也訂有檔案管理相關行政規則,並輔以電腦追蹤管控,因此目前檔案管理確依法令規定辦理,且若有違法外洩機密檔案公文者,並將依法嚴懲,因此不會再有類似情形發生。10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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