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彰檢上訴 頂新:根本沒有黑心油
2015/12/10 16:42(12/10 16: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0日電)彰化地檢署今天針對頂新製油自越南進口豬脂原料油案提起上訴,頂新製油回應,進口原料以食用級規格採購、報關、受檢、繳稅,「黑心油」根本不存在。
頂新引述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頂新製油向越南貿易商大幸福公司購買的是「原油」,台灣雖然沒有對「原油」規定詳細標準,但必須是從「健康豬屠體」熬製而成;越南的豬屠體在進入市場銷售時會有通過檢疫合格的戳章。
其次,越南的官方函文說明大幸福的上游有相關合格證明與來源證明,沒有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形,「黑心油」根本不存在;且經檢驗頂新油品並非回收油、餿水油,也沒有重金屬超標的情形。
頂新製油強調,以食用級規格進行採購、檢驗與進口報關,並繳交20%的食用油關稅,在港邊等待政府抽驗,取得食藥署核發的許可證明文件始入關,合法依規採購,並且如實申報。
尤其是越南是亞洲第2大豬隻生產國,油脂豐沛,且因越南氣候穩定,較少用藥,頂新製油因此評估自越南採購食用豬脂,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因為豬油原料來自越南就有不能食用的預設立場。
頂新製油表示,外界誤解「大便精煉後可食用」,但本案經法院判決認定,沒有證據顯示原油來自病死豬,因此沒有「廢棄物精煉後可食用」的可能。
面對一審宣判結果帶來的社會意見分歧與爭議,頂新製油表示,尊重彰檢提起上訴的程序,未來仍會在捍衛食安與秉持油品專業的前提下,釐清事實真相,以期透過司法審理化解相關疑慮,至盼社會能夠回到理性公平的討論基礎,並給予司法獨立審判的專業空間,維護台灣民主法治社會根基。1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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