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污染國賠案 312人獲賠逾億元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安順廠區戴奧辛污染嚴重,居民提出國家賠償,全案纏訟7年,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經濟部或中石化須賠償新台幣1億6817萬元。
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區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前身是台鹼安順廠,早年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製造鹼氯,使周遭鄰里遭汞污染,居民捕食魚蝦的後果,就是戴奧辛囤積體內,數值居高不下。
受害的顯宮里、鹿耳里及四草里等共347名居民民國97年對經濟部、中石化及台南市政府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國賠告訴,求償3億4446萬餘元,但居民今年對南市府撤告,被告僅剩經濟部及中石化。
台南地院下午5時判決,經濟部或中石化須賠償1億6817萬元,但原告中有35人被駁回請求,獲賠居民人數是312人,每人獲賠金額從36萬5000元到490萬元不等,全案可再上訴。
中石化戴奧辛污染自救會長林吉進和多名成員在法院聆聽判決,得知勝訴後非常高興,在法庭外高呼「徹底整治」、「馬總統道歉」。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說,法官判賠,代表政府有錯,希望總統馬英九代表政府向居民道歉。
南市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居民受傷害是事實,如果居民不服再提上訴,市府將全力協助,且和居民共同嚴格監督中石化污染整治,去除污染傷痛。1041207
戴奧辛污染國賠案 中石化:會再上訴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7日電)纏訟7年的台南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賠案,台南地院今天宣判,經濟部及中石化須賠償原告311人共1億6817萬元,全案可上訴。中石化表示,一定會再上訴。
中石化表示,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協商提出上訴。
中石化指出,此案是中石化團隊接手之前國營台鹼公司時代所發生的案件,由於戴奧辛多達135種,但中石化發現台鹼公司所排放的戴奧辛和居民所稱罹病之間可能沒有因果關係。
台南地方法院表示,這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國賠案,原告329人,其中18人因程序不符被駁回請求,所以獲賠人數是311人,每人獲賠金額從新台幣36萬5000元至490萬元不等。1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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