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校羅奇正當共諜 判18年定讞
2015/11/24 11:33(11/24 11: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羅奇正涉共諜案,更二審遭判處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羅奇正曾被最高軍事法院依貪污與間諜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後來軍事審判法修法,案件交由普通法院審理。
法院判決指出,羅奇正從民國96年1月起,多次收賄出賣國家情報給敵人,並虛報情資,向單位詐領情報工作費。國安局98年將全案交由法務部調查局跟監調查,隔年查獲羅奇正交付軍事機密給民間人士羅彬。羅彬涉外患罪部分,已遭判處3年6月徒刑確定。
更二審認定羅奇正身為情報人員,長期受國家栽培,竟迷失於金錢誘惑,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6年,追繳沒收不法所得12萬餘美元(約新台幣386萬元)、港幣105萬餘元(約新台幣425萬元)。1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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