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成運動項目 體育署:須向國際申請
2015/10/26 20:23(10/26 20:47 更新)
(中央社李宇政台北26日電)教育部體育署長何卓飛今天表示,電子競技如果要成為正式運動,須按程序向國際機構申請。
台北市產業發展局長林崇傑上午拜訪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後說,體育署已同意電競是運動項目及產業,產發局將行文讓體育署確認,方便各單位後續作業。
何卓飛傍晚受訪表示,王水文稍早同意電競為運動項目是廣義想法,要成為正式運動項目,須透過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接著是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在嚴謹機制下才能成為正式運動項目。
2013年韓國仁川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發生類似情形,韓國電競發展蓬勃,納入運動比賽。
當時電競業同樣希望被視為運動,獲政府補助參賽,但當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現為體育署)說,政府輔導運動種類須是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Sport Accord)會員,至今電競不是會員。1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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