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總統府 張德正二審判6年
2015/9/9 10:13(9/9 13: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9日電)男子張德正去年駕車衝撞總統府,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仍可上訴。
張德正與前妻官司遭判刑,自認不滿司法不公,去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破總統府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罪和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侵入住宅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1040909
撞總統府二審判更重 張德正不想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9日電)男子張德正去年駕車衝撞總統府,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6年徒刑,仍可上訴;張德正受訪說,「不想上訴」。
張德正上午到庭聆判後表示,對法官加重改判沒感覺,不想上訴;張德正委任律師說,收到判決後再研究是否提上訴。
張德正與前妻官司遭判刑,自認不滿司法不公,去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破總統府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罪和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侵入住宅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民事部分,張德正和任職公司遭總統府連帶求償新台幣340多萬元,案件目前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10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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