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性侵犯流竄 警政署公布照片特徵
2015/8/7 19:15(8/7 19: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7日電)警政署今天說,仍有27名性侵害犯在外流竄,已指示刑事局在主網頁的「通緝令追追追」發布通緝令並公布照片和特徵,另也要求全國各警察機關擴大追緝。
警政署防治組統計,有27名已服刑期滿出獄的性侵害犯在外流竄,卓逸翔等人因未依規定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到且失聯,經裁罰後仍未到案,已通報檢方並發布通緝。
警政署說,為儘速逮捕27名性侵害犯到案,特別指示刑事局在主網頁中的「通緝令追追追」中發布追緝令,並公布照片和特徵,且已要求全國各警察機關盡快追緝犯嫌到案。
防治組說,27名失聯性侵犯,目前仍未發現涉及其他性侵害案件, 根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凡是曾犯下性侵害案件的加害人,服刑期滿、假釋後,必須每6個月向轄區警局報到並登記。1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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