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彈劾賴清德:集體不進議會開惡例
2015/8/4 11:51(8/4 13: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監察院今天以7票對2票,通過監委仉桂美、包宗和提案,彈劾台南市長賴清德。監院說,賴清德首開地方自治史「官員集體不進議會」惡例,動搖民主社會基本核心價值,違失重大。
彈劾案由指出,賴清德擔任台南市直轄市第2屆市長,於台南市議會第2屆第1次與第2次臨時會及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的開會期間,經合法邀請拒不列席議會,並導致所屬曲為附合相繼違法,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的惡例,迄今長達半年之久。
彈劾案由認為,賴清德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48條與第49條規定,背離宣誓條例第2條第7項、第6條第2項的規定,嚴重傷害現代民主法治國基本原則,逾越憲法與地方制度法規範地方自治團體首長行政權基本界限,架空地方立法權,動搖民主社會基本核心價值,悖離公務員對憲法忠誠義務,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監察院下午3時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此案。10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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