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自費醫療費用 健保署先墊付
2015/6/30 10:37(6/30 12:05 更新)
(中央社台北30日電)衛福部健保署今天表示,塵爆意外健保不給付的保險對象自費醫療費用,包括部分負擔、病房差額等費用,不向病人收費,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後,再由新北市政府專案返還墊付金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上午表示,有關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發生閃燃意外受傷保險對象的醫療費用,健保署與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天共同討論決定,自104年6月27日至104年9月30日止,健保不給付的保險對象自費醫療費用,不向病人收費,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後,再由新北市政府專案返還墊付金額。
至於不給付的保險對象自費醫療費用,包括部分負擔、病房差額、燒燙傷自費醫材、處置費用及救護車費用。
另外,外籍人士非健保保險對象部分,所有醫療費用也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再由新北市政府併同專案返還。
健保署也在透過健保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的專屬網路轉知院所配合辦理,並呼籲這次受傷保險對象以後到任何健保特約院所就醫,應主動說明病史,以利院所醫師配合優免自費部分。
健保署說,本次由健保署代墊的醫療費用,健保署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規定,對八仙樂園的公共責任險保險人及活動應負責業者,提起代位求償訴訟。1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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