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童割喉案姑姑籲修法 殺童判死
2015/5/30 16:53(5/30 17:23 更新)
(中央社台南30日電)台北市女童割喉案簡直像兩年半前台南男童被隨機割喉案翻版,男童的姑姑方珮綺得知女童傷重死亡後悲憤捶胸說,這些人對手無寸鐵的小孩下毒手,應該修法,害12歲以下兒童應一律判死。
兩年前發生在台南的男童遭割喉死亡案的姑姑方珮綺,獲悉女童傷重死亡後難過悲憤怒地說,「應該修法,殺害12歲以下兒童應一律判死刑」,才有遏阻作用。
方珮綺受訪指出,昨天下午看到新聞後整個人呆掉,心想家屬怎能接受,兩年前「弟弟」被割喉畫面又不斷浮現,她一夜未眠為女童祈福,但上午聽說女童走了,難過到不知如何才好。
她說,台北女童在廁所遭割喉,和「弟弟」也在廁所被割喉如出一轍,凶嫌模仿犯罪手法,專挑弱勢的兒童下手,太可惡了。這些人對社會不滿、找不到工作、「有幻聽」,就能對手無寸鐵的小孩痛下毒手嗎?這種人怎麼可以被原諒。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不會引起效應嗎?」方珮綺說,「弟弟」在湯姆熊遊樂場慘遭割喉死亡,凶手曾文欽自稱「在台灣,殺一、兩人個不會判死刑」。一、二審開庭,她看著被告裝瘋賣傻,法院竟採信曾文欽的精神狀況有問題,一、二審都只判無期徒刑。
方珮綺曾跪求法官,要求將殺害侄子的凶嫌曾文欽判處死刑。她強調不是要報復,而是凶嫌根本沒有悔意,這種人可原諒嗎?有教化的可能嗎。10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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