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更裁 鄧文聰收押禁見
2015/4/2 22:12(4/2 23: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以1000萬交保而檢方提起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地院今晚開庭後裁定收押禁見。
特偵組晚間派出檢察官李海龍、林宗志、柯宜汾蒞庭,鄧文聰在庭前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台北地院在晚間6時30分開庭,庭訊結束後,在晚間近10時裁定鄧文聰收押禁見。
檢調接獲告發指出,鄧文聰在任內處理幸福人壽公司海外資產時,涉嫌為自己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經營之行為致生損害於幸福人壽公司,涉嫌以海外資產抵押申貸,掏空公司新台幣上百億元。
檢調3月31日搜索幸福人壽公司,約談鄧文聰、鄧文聰妻子張淑絹、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及財會人員等6人。
檢方訊後,認定鄧文聰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重罪,有串證、逃亡之虞,昨天向台北地院聲押,北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檢、審雙方就聲押庭前,法官未通知檢察官蒞庭互槓。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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