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侵女編劇 張作驥判刑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案,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張作驥民國102年5月13日傍晚與電影工作夥伴及友人前往台北巿文山區的工作室聚餐飲酒,稍晚也邀一名女編劇到場,女編劇加入眾人飲酒聊天並在席間喝醉,直到隔天凌晨2時許,在場友人陸續離去,僅剩女編劇在工作室內。
檢方指出,張作驥發現女方已酒醉不醒人事,不能且不知抵抗,竟開始脫去女方的褲子,並在強吻女方時,咬破女方嘴唇,女方當場驚醒並伸手抵抗,但張男壓制她雙手,最後強制性交得逞。被害人報警處理。檢方偵查後,起訴張作驥。
法院審理期間,張作驥一改之前在檢方偵查時辯稱「不記得」、「背有傷,不太能做」的說法,改稱當天喝酒過量,只剩片段的回憶,不記得有無發生性關係,但檢驗報告有驗出他的DNA,所以應有發生性行為;張的律師並主張兩人為合意性交。
一審及二審法均認定張作驥犯案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全案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法官認定張作驥為逞一己淫慾,竟不知自我約束,違反女方意願而為強制性交,罔顧對於女性性自主權的尊重,且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滅的傷痛。全案確定。1040311
判決定讞 張作驥:司法不公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1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案定讞,最高法院判刑3年10月。張作驥透過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表示,「司法不公,法官曲解他」。
張作驥被自稱女編劇控訴性侵,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轉達張作驥回應,張作驥今天下午得知判決後感到很訝異,「從事件發生以來,張作驥一直認為會打贏官司」,且從事件發生以來,法官都未傳喚張作驥提供的證人,且一直曲解張作驥的意思,讓張作驥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也認為這項判決不公。
姚經玉指出,今年2月他和張作驥一起帶著最新最品「醉‧生夢死」到柏林影展「電影大觀」放映,當時張作驥的背痛問題就很嚴重,期間還痛到無法赴約,證明他的背痛問題很嚴重。
姚經玉表示,張作驥現在心情很亂,晚上會再和律師碰面,原本張作驥表示有新的劇本要著手開始寫,但現在判決突然定讞,可能手邊的工作都要全部停止,但仍認為司法很不公平。1040311
張作驥判刑確定 被害人:終還公道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女編劇案,今天遭判刑確定。被害人律師說,被害人得知消息,情緒激動,感謝司法還她公道,正義終於伸張。
張作驥在一審、二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張作驥將成為國內首位因性侵案件而入獄的知名導演。張作驥已被限制出境。
張作驥委任律師凃成樞表示,已經電話通知張作驥,但因為沒有被授權,所以無法替張作驥發言;他說,以律師的立場來說,對於最高法院今天仍判有罪,感到吃驚,因為在上訴理由中,已向最高法院表示,原審有許多違背法令的地方,但法官都沒有去考量,包含兩人應是合意性交,以及女方的傷勢成因,法官也沒有追究。
被害人律師謝智潔指出,被害女子得知張作驥被判刑確定,情緒仍然很激動,因為她覺得如果張作驥沒有被關的話,她會不甘心,而且女方一度擔心,張作驥後來找了知名律師顧立雄來打官司,可能會導致官司勝轉敗,不過今天最高法院的判決出爐,她則感謝司法還她公道,正義終於伸張。
至於民事部分,女方有向張作驥求償新台幣500萬元,目前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1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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