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雞姦罪成立 最高法院判5年
2015/2/10 14:16(2/10 16:51 更新)
(中央社馬來西亞吉隆坡10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今天裁決,維持上訴法庭去年3月的原判,認定67歲的在野黨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雞姦前助理罪名成立,刑期維持5年。
最高法院法官宣布駁回安華上訴後不久表示:「我們確定5年刑期。」1040210
安華雞姦罪成立 支持者嗆司法不公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10日專電)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今天裁決,維持上訴庭先前判決,宣布大馬反對黨領袖安華雞姦罪名成立。安華支持者認為,判決具政治動機,紛紛在庭外鼓噪,抗議司法不公。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今天中午12時宣布,維持上訴庭去年3月判決,即認定67歲的安華雞姦前助理賽夫罪名成立;而安華代表律師團要求休庭1小時,於下午1時進行減刑陳詞,並獲得大法官同意。
大法官今天共耗費2小時宣讀判詞,並表示證據一面倒顯示賽夫遭到安華雞姦,尤其採集到的樣本未受汙染,監管過程也沒問題,最終決定採信化驗師提呈的證據,因此宣判安華雞姦罪名成立。
若安華最終仍無法扭轉判決,不僅可能面對最少5年至最高20年的監禁及鞭刑,甚至還會喪失國會議員資格,間接喪失國會反對黨領袖地位。
上訴庭之前宣判安華刑期5年,但是控方要求判處更重刑罰。
安華得知判決結果後,仍堅強地微笑面對家人,並親吻孩子,要他們堅強。不過,他的眾多支持者都熱淚盈眶,並在庭外高喊司法不公。10402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