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遭聲押 南檢:罪證明確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9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今天聲押議長李全教在內4人,另有4人交保。南檢表示,全案經長期蒐證,罪證明確。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建弘上午11時許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檢方接獲情資,李全教在議長選舉前3、4個月,透過蔡姓、楊姓等共犯,承諾以每票新台幣30萬元至1000萬元的代價,要求在議長選舉時予以支持。
陳建弘指出,經檢察官長期蒐證,認為罪證明確,昨天下午針對台南市議會等47處場所同步執行搜索,並傳喚19名共犯或證人到案。
檢察官認為李全教等4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有4人涉嫌收賄或行賄,但沒有羈押必要,由檢察官諭令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1040209
李全教羈押庭 預計傍晚開庭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9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今天上午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議長李全教等4人,台南地院預計於下午6時開庭審理。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台南地檢署對李全教等人提出的羈押聲請案,因電腦抽籤分案的承辦法官今天已有原定庭期,合議庭訂於下午6時開庭審理。
台南地檢署是在昨天下午針對台南市議會等47處場所同步執行搜索,並傳喚19名共犯及證人到案。
在漏夜訊問後,包括蔡秋蘭、梁順發、趙昆原等3名市議員在凌晨先後被請回。清晨7時10分左右,檢察官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李全教、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等4人。
除了4人遭聲押外,市議員曾王雅雲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市議員莊玉珠以30萬元交保;另外還有宋偉儒、潘新傳兩人都以20萬元交保。交保的4人都已先後辦妥交保手續,離開台南地檢署。1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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