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重點新聞立院三讀 兒少不得超時用電子產品2015/1/23 18:26(1/23 19:08 更新)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明定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電子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罰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