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藥自用 食藥署放寬36瓶為限
2015/1/16 16:33(1/16 17: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6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民眾出國旅遊時攜帶西藥回國以36瓶為限,購買同度數隱形眼鏡限量60片。
財政部關務署12日公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食藥署最新說明相關放寬規定並表示,參考立法委員及民眾建議,取消6種類限制,草案預告期7天,最快1月底正式公告。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新規定已大幅放寬現行規定,出國買藥以自用為主,在西藥部分以36瓶(盒)為限,每一種藥不能超過12瓶,沒有處方的西藥則以兩個月用量為限;若有醫師處方箋,在合理用量規定下,6個月用量為限。
戴雪詠說,中藥材及中藥製劑部分,從0.6公斤放寬到1公斤,以3個月用量為限。隱形眼鏡則是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
許多民眾出國會買維他命或營養品,不過藥物都有風險,藥物也非土產,戴雪詠說,應依個人需求及情況衡量,對於錠狀、膠囊狀食品則放寬到每種最多12瓶(盒、罐、包、袋),總計不能超過36瓶(盒、罐、包、袋)。
戴雪詠說,草案仍在預告期,放寬並不意味可以買很多,放寬是讓民眾方便,身體有症狀仍是要就醫,從國外帶回台灣的藥品若超量仍需預先申報,且也不得任意販售。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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