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人道處理爭議 林務局沒明確解釋
2015/1/5 11:05(1/5 11: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5日電)獼猴與農民間有關作物保護與生態人道議題糾葛,農委會林務局長李桃生說,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第 2項規定,作物受損無法恢復的緊急狀況可人道處理,但人道無明確解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持續審查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李桃生接受媒體訪問,重申林務局一直以來的依法說明。
關於地方新聞近期又報導獼猴吃耗農作物,影響農民收入,李桃生重申野保法規定。
除倫理爭議,媒體也詢問,若人道處理獼猴,輿論傳出會成為國際笑話。李桃生說,「法律規定就不是國際笑話」。
被詢問何謂人道處理方式?李桃生僅一再重申,不處理時,農民的作物將有不可恢復的財產損失時,農民可用最短的時間、最小的痛苦讓動物死亡。
被問及具體處理方式,若農民用一刀斃命或一槍斃命,也是人道處理?李桃生說,「我沒有明確解釋。反之,農民會以同理心處理,要相信農民及法律賦予農民處理會以人道方式進行」。被追問人道處理定義為何?李桃生僅說,「我沒有個案」。
農委會去年底召開過一次會議,邀請農民、動物保護團體及學者專家與會,在會議中,官方的預防方式,雖討論出大致原則,但未將人道處理正式列入處理方式之一,因為獼猴不僅是哺乳類,也與人類一樣同為靈長類,實務上仍存在人道處理的倫理爭議。1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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