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重點新聞9%企業坦承 男女薪水有差2014/11/21 16:2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1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雇主給薪、雇員發生性別歧視,最高可罰新台幣150萬元。勞動部調查則發現,9%企業因性別而給薪有落差,4.7%企業會視性別因素調薪。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