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設陳情小組 選手不再申訴無門
2016/10/13 17:56(10/13 18: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晉緯台北13日電)針對各單項協會陸續爆出的「亂象」問題,教育部修正發布「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並成立專責小組接受選手、教練陳情,未來也將把仲裁小組的編制納入國民體育法中。
自里約奧運起,台灣體壇先有謝淑薇退賽事件,再有戴資穎球鞋爭議,現有林怡君退隊風波等,讓各單項協會問題一一浮現,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對此,教育部體育署已在9月陸續召開「2016體育運動發展論壇-里約奧運檢討及未來策進措施」、「全國性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草案)研修方向說明會」。
今天再針對教育部修正發佈「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召開記者會,包括教育部次長蔡清華、體育署署長何卓飛、體育署主秘王漢忠、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等人皆參與說明。
蔡清華在會中表示,本次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重點為「營運專業化」、「財務透明化」、「績效考核客觀化」三大方向。
何卓飛提到,為妥善處理近日選手與單項協會權益爭議問題,未來將在「國民體育法」中納入仲裁小組的設置,且在修法完成前,將先有「奧亞運全國性體育團體與教練、選手陳情事件處理小組」,提供選手、教練陳情管道。1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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