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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再加碼 奧運金牌最高4千萬元

2016/7/1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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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宇政台北15日電)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去年修正,奧林匹克運動會金牌獎金升到新台幣2000萬元,如果是田徑、游泳或體操正式項目將加發50%,本屆加上贊助,金牌最高4000萬元。

教育部去年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在奧運奪金,獎助學金從原本1200萬元提高為2000萬元,銀牌和銅牌維持700萬元和500萬元。

去年修法也提高基礎運動獎助學金,在奧運、亞洲運動會或世界大學運動會田徑、游泳或體操正式競賽項目獲頒國光體育獎章者,將在原有獎助學金基礎上,再加發50%獎金,在奧運田徑奪冠,除原有2000萬元獎金,還要加上1000萬元獎金。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為激勵寶島健兒,只要里約奧運選手奪金,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個人再加碼1000萬元,並獲得彰化銀行大力相助,選手如果奪銀牌、銅牌,彰化銀行再贊助200萬元、100萬元。1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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