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銳電子涉進口中國製監視器改標MIT販售 董事長100萬交保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昇銳電子」涉嫌從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等零件組裝後,貼上「台灣製造」標籤後出售,檢調昨天發動搜索約談。士檢複訊後,今天諭令江姓董事長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昇銳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所有作業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法務部調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發現昇銳公司監視器主機有回連中國雲端服務伺服器情形,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查出,昇銳公司及其子公司長期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的主機板、外殼及線材等零組件,在台簡易組裝後,即貼上「MADE IN TAIWAN」或「台灣製造」標籤,並出具不實證明文件,於民國109年至113年間得標國內多件政府採購案,使經辦採購人員誤信昇銳公司產品為台灣製造而通過驗收。
調查局指出,本案違反「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經統計昇銳公司及其子公司自98年至113年間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相關設備逾1億美元,涉犯刑法詐欺取財、虛偽標示產地等罪嫌。
案經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約談江姓董事長及江姓副董事長等人到案說明,也當場查獲虛偽標示產地的監視器主機共計2000餘台。
士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檢察官複訊後,依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罪、詐欺取財等罪嫌,諭令江姓董事長100萬元交保、江姓副董事長30萬元交保。
檢方強調,為維護工商秩序,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繼續嚴查相關不法案件,盡力維護民眾權益。
調查局重申,近來境外駭客組織持續對國內重要機構發動網路駭侵攻擊,依據規定,公務用的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原則不得使用中國廠牌,呼籲國內廠商勿為近利,進口中國資通訊產品後貼牌販售,損及國家資安。(編輯:張銘坤)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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