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桃園平鎮農會代表選舉涉賄案 3被告交保

2025/3/7 13:4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7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平鎮區農會北興農事小組會員代表選舉涉及賄選案,5日通知17人到案,2名當選人以新台幣15萬及5萬元交保,另有候選人10萬元交保、選民及證人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

平鎮區農會昨天召開第20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監事等職務,完成基層農會屆次改選。

桃園地檢署今天指出,因接獲情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5日兵分多路執行搜索,並通知已當選平鎮區農會會員代表的莊姓、胡姓代表,及共犯、收賄選民、證人等共17人到案。

桃檢表示,經檢察官漏夜訊問,昨天認為莊姓、胡姓代表及另名莊姓候選人涉犯農會法之對於有選舉權之人交付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選舉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收賄選民則涉犯同法之有選舉權人收受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選舉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察官認為,上述人等雖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莊姓、胡姓代表及另名莊姓候選人以15萬元、5萬元、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

桃檢另認為1名吳姓被告涉犯農會法相關罪嫌外,尚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請回。(編輯:方沛清)11403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