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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航特部政戰主任涉性騷下屬 懲戒法院判罰30萬元

2025/2/1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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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航特部)前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涉性騷擾下屬,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認定,他無視國軍法紀規範,逞私慾性騷擾,判決罰款30萬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酌,王維義與被害人已經成立和解並賠償,判刑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接受3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確定。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王維義在民國109年9月29日上午在大禮堂舉辦參訪活動場地預檢,他通知女上兵擔任攝影紀實人員,她攜帶相機自禮堂穿廊往室外停機坪合影地點方向跑去,王男乘她跑步不及防備,在禮堂門口處,突然往前伸出右手橫舉攔阻她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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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王男的右手臂至手掌部碰觸女方胸部,並告知她不用過去了,而乘機將右手臂緊貼於女方左胸上緣處,持續停留數秒後,始慢慢沿著她左胸上緣往下滑行將手抽回,導致女方感受不舒服、恐懼、焦慮、憤怒。

案經監察院去年11月間表示,王男性騷擾女下屬,敗壞國軍形象,以8票通過監委林文程、浦忠成提案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日前宣判,判決王男罰款新台幣30萬元。(編輯:張銘坤)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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