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原民所長涉性騷女員工 一審強制罪判6月
2025/2/17 18:1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7日電)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長林志雷任職南澳鄉公所期間,涉2度熊抱女員工,女員工提告強制猥褻,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日前依強制罪,判林志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兩造都表示要上訴。
女員工指控,2021年3月,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在宜縣南澳鄉舉行,她正要走去舞台,時任南澳鄉公所農政課長的林志雷酒後上前搭話,先對她勾肩搭背,接著將她2度熊抱在懷裡,碰觸到她的胸部不放,直到旁邊同事出手相救,她才得以掙脫。
宜蘭縣政府去年3月接獲申訴後,經宜蘭縣政府性騷擾評議委員會審議,去年6月判定林志雷性騷擾事件成立,並經考績委員共同決定,懲處申誡2次。
女員工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當時不是不想提告,而是認為就算提告也沒有用,因為也會有人包庇,直到受到Me Too運動鼓舞,她決定鼓起勇氣,對林志雷提告涉犯強制猥褻。
宜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志雷基於強制犯意,先以徒手從左側強行環抱女員工,女員工表達拒絕並掙扎抵抗之際,林志雷再次強行環抱,以此強暴、脅迫方式,妨害女員工自由離去的權利,依強制罪起訴林志雷,宜蘭地院審理後,13日依強制罪,判處林志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對於一審判決,女員工說,林志雷行徑不該只涉犯強制罪,而是強制猥褻罪,將提起上訴。林志雷則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他蒙受不白之冤,會提上訴捍衛清白。(編輯;陳清芳)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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