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固定測速桿取締榜首 113年開逾3000張罰單
2025/2/10 17:25(2/10 17:36 更新)
![新竹市警察局指出,113年在竹市取締超速違規前5名測速照相桿,第1名在快速道路台68線往南寮端榮濱路閘道口,取締件數3337件。(新竹市警察局提供)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傳真 114年2月10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50210/1424x768_wmkn_0_C20250210000133.jpg)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10日電)竹市警今天表示,市內現共有59處固定測速照相機,多設在市郊接壤路段或聯絡道,其中在快速道路台68線往南寮端榮濱路閘道口的測速照相桿,去年取締違規數最高共3337張罰單。
新竹市警察局今天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去年在竹市取締超速違規前5名測速照相桿,第1名在快速道路台68線往南寮端榮濱路閘道口,取締件數3337件;第2名是天府路與東大路三段291巷口,取締件數2958件。
第3名在中華路一段2巷137號前,取締件數2293件;第4名於公道五路四段127號前,取締件數2085件;第5名位於東大路三段110巷口,取締件數1609件。
警方分析,快速道路台68線往南寮端榮濱路閘道口因可銜接苗栗縣竹南鎮與新竹縣竹北市、新豐鄉,為車流量大地段,民眾容易求快超速;其餘4處分處竹市主要幹道及聯絡道,為民眾上下班通勤行經路段,易有超速情形。
針對超速違規,警方表示,一般道路超速法定罰鍰為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另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小型車超速20公里以內開罰3000元。
警方指出,測速照相設備主要是讓駕駛人遵守車速限制,執法的目的並非開罰,而是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行車速限,守住荷包、守護安全。(編輯:戴光育)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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