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涉犯刑案10年增為5倍 國安法案起訴率近5成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7日電)最高檢察署指出,10年間檢察機關辦理軍人涉刑案偵結數量逐年增加,民國103年是867件,至113年的4743件,增為5倍,其中涉違國安法起訴比率達46.7%。
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以後出生的役男調整為1年役期,兵役制度自4個月的軍事訓練改回1年;最高檢察署預料軍法案件恐將增多,進而影響國防安全,就檢察機關應對策略,已在最高檢察署月刊1月號發布相關專題報告。
最高檢察署認為,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統計,檢察機關辦理軍人(包括現役及退役)涉犯刑事案件的偵查終結件數,103年至113年,共計2萬8837件,涉案人數達4萬1520人,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統計顯示,103年為867件、1096人,113年為4743件、6753人,10年間的件數與人數已增為5倍。其中,軍人涉犯一般刑案包括詐欺罪、毒品罪、傷害罪、洗錢罪及賭博罪的人數比例為55.6%,其它一般刑事案件如妨害性自主罪、殺人罪等涉案人數比例為35%,至於犯軍人職責違紀案件為9.4%。
最高檢察署進一步指出,軍人犯職責違紀案以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起訴率最高,比率為59%,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比率46.7%居次,包括刺探國家機密、發展組織或著軍服拍攝投降心戰影片以換取報酬等,案件比例雖不高,但質重於量,影響深遠。
最高檢察署也提及,偵辦軍人涉洩密案時,因國防部鑑密有一定流程,檢察機關偵辦時必須把握時效性,此外,目前中國發展組織的滲透對象,已從高階將校往基層士官兵吸收,甚至對一般人民也加以滲透吸收。
對於因應軍人涉刑案的成長趨勢,最高檢察署指出,先前與國安、軍事等單位共同召開多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並達成9大共識,包括明確界定重大軍法違紀案件、加強檢察與軍事機關聯繫機制、強化軍人逃亡案件處理、協助被害人提出告訴等。
最高檢察署表示,檢察機關有必要於個案偵查及專業經驗交流方面進行強化,包括對重大軍法案件的有效強制處分、從速偵查嚴辦、密切與軍事機關聯繫,並落實檢察與軍事機關協調平台的相關偵辦策進作為。
最高檢察署強調,唯有堅實的軍隊,才有安定的國家。檢察機關若能精實偵查、從嚴從速偵辦重大軍法案件,才能以儆效尤,遏止相關犯罪情事再度發生,並得以維護軍隊紀律和領導統御,進而保障國家安全。(編輯:李錫璋)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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