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等人羈押禁見 北院通知具保人辦退保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等4人遭羈押禁見確定,先前所繳交的保金,依法可由被告聲請發還或由法院發還。北院今天表示,承審合議庭已通知具保人提供帳號,以利辦理退保作業。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京華城案承審合議庭日前已通知具保人提供帳號資料,以利辦理退保作業,程序上,具保人僅需提供帳號給法院即可,無須親自到法院辦理。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或因裁判而致羈押之效力消滅者,免除具保之責任;被告及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之第三人,得聲請退保,法院或檢察官得准其退保。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民國113年12月底起訴在押的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800萬元交保(偵查中200萬交保)。
北院並諭知,柯文哲等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北檢不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2度開庭後,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
北檢不服北院就柯文哲等人再獲交保裁定,再度提起抗告。高院再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第3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羈押禁見。案經柯文哲等4人提起抗告,高院駁回抗告,柯文哲等人羈押禁見確定。(編輯:張銘坤)1140115
- 京華城案柯文哲等人羈押禁見 北院通知具保人辦退保2025/01/15 17:14
- 2025/01/15 16:35
- 2025/01/15 12:4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