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女婿陳鑒幫詐騙集團收贓款 認罪賠165萬獲緩刑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2日電)藝人余天女婿陳鑒被控當詐騙集團收水手。新北地院考量他認罪,且當庭以現金賠償被害人新台幣165萬並獲原諒,今天依違反詐欺等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了解,陳鑒在11月調解庭結束後,已於近日停止羈押。
檢警調查,某詐騙集團以投資股票可獲利為由,吸引被害人投入資金,待車手向被害人收取現金後,再依序由第1層與第2層收水手收取車手贓款,並將款項轉為加密貨幣,隱匿金流去向。
被害人向警方報案後,與警方合作,假意配合詐騙集團要再面交200萬元,待李姓車手依約於4月30日上午8時許現身新北市板橋區欲收款時,遭警方逮捕。
李姓車手隨後坦承犯行並配合警方,假裝已成功收款,前往板橋某保全公司等待交付款項給第1層收水手,此時現身欲收款的陳鑒旋即遭警方逮捕,並被搜出208萬現金、手機IPHONE 15 PRO MAX、捆鈔帶與銀行紙袋等證物。
陳鑒隨後也配合警方,騙出擔任第2層收水手的蔡姓成員。檢警調查,此案共6人受害,損失金額達1875萬元,其中陳鑒收款經手金額約724萬餘元。
陳鑒於偵查中否認犯行,檢察官6月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陳鑒與8名共犯,並建請法院請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陳鑒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且分別與被害人及告訴人達成和解、調解,於11月5日調解程序當庭賠償被害人及告訴人共165萬元損失,且經被害人表達願意原諒等,堪認陳鑒具悔意,已盡力彌補犯罪損害,應知警惕。
因此,合議庭依共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與洗錢防制法洗錢罪等,判處陳鑒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2小時。
此外,詐團成員李姓男子遭判5年8月徒刑;蔡男判2年徒刑;張男與莊女也因賠償、獲被害人原諒而獲緩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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