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當車手頭嘉檢起訴 阿嬤幫領款險被拖下水
2024/10/25 12:51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20歲詐欺集團許姓車手今年6月回嘉義「自立門戶」,夥同雙胞胎表哥當車手提取詐騙金錢,7月被警查獲,嘉檢偵結起訴;許男母親、阿嬤還充當車手領款,因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0歲許姓男子曾在台中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四處至提款機提領詐款,今年6月初回到故鄉嘉義縣「自立門戶」,接收台中詐團張姓男子指示提取詐款。
許男便夥同21歲雙胞胎表哥盧姓兄弟及23歲顏姓男子組詐騙組織,只要當車手領詐款,就可以從中獲取領款金額1.5%至2%的報酬。
許男自6月8日至22日就接到上游31筆的領款指示,上游詐團主要是以丟包方式,由許男至不特定地點拿取提款卡及密碼,期間約提取有新台幣120萬餘元。
檢方指出,詐騙形態多元,包括有台灣彩券內幕明牌,需匯款索取;佯稱投資暴利;網路購物,以帳戶未認證為由要求匯款;以開通網路蝦皮店鋪為由,要求轉帳;佯稱親友急需用錢;購買二手3C產品,約定網路轉帳等手法。
嘉檢表示,許男將提領的詐款以直接或丟包方式,繳回台中張男所屬的詐團,承辦檢察官呂雅純指揮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偵辦,於7月中旬起,陸續逮捕許男、盧姓雙胞胎兄弟及顏男到案。張男日前已遭台南地檢署查獲並聲押獲准。
嘉檢指出,偵辦過程中,透過車手提款畫面,發現車手頭許男的祖母鄭姓婦人、母親盧姓女子都有協助領取詐款2至4次;2人到案供稱,大都是要從住家外出時,住家中的許男就拜託幫忙領錢,2人並沒有詢問錢的來源及用途,為不知情,因此,鄭婦及盧女為不起訴處分。(編輯:謝雅竹)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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