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蔡國安冒用蕭萬長夫人名義吸金37億 判14年2月定讞

2024/10/9 11:02(10/9 11: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9日電)亞太聯合總商會台灣分會理事長蔡國安冒用前副總統蕭萬長夫人朱俶賢等人名義虛偽投資案,吸金37億餘元。二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14年2月,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蔡國安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多媒體公司與投資顧問等公司,自民國103年至111年間對外誆稱與蕭萬長、朱俶賢夫婦及前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交好,並謊稱接受多間石油、生技公司委託籌措資金投資海外事業或募資。

蔡國安編造各種不實投資案招攬投資,包括冒充朱俶賢身分偽造稀土投資契約書,或佯稱居中處理菲律賓與中聯公司廢棄物清運糾紛等,總計吸金達新台幣37億餘元,尚未返還投資人的犯罪所得達25億餘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等罪,判處蔡國安有期徒刑14年,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的犯罪事實及犯罪所得計算有誤,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處14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

蔡國安、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調查完備,量刑妥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錫璋)11310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