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涉收賄圖利遭聲押禁見 北檢:有滅證勾串之虞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1日電)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柯文哲。北檢指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證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柯文哲、彭振聲等人的相關卷證資料,由於仍有律師閱卷、律見程序,需視檢察官移送的卷證資料多寡,才能決定羈押庭時間。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經檢察官訊問柯文哲、彭振聲後,認為柯文哲、彭振聲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北檢表示,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彭振聲。
據了解,檢廉懷疑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款項、時間,與京華城「便當會」時間吻合,因此認為有對價關係。
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間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人列為圖利罪被告,並指揮廉政署蒐證,約談彭振聲、台北市政府官員、原都市計畫委員等人說明。
檢廉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求京華城容積案過關,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超過新台幣4740萬元,另有資金去向不明,檢廉8月27日、28日拘提應曉薇及約談沈慶京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廉查出,京華城於民國109年2月透過應曉薇找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遭彭振聲拒絕,後來因柯文哲交辦,彭振聲才組專案小組處理。檢廉質疑,京華城爭取容積多年未獲採納,有必要釐清柯市府政策轉變原因。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北部地區機動組,兵分7路搜索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的柯文哲辦公室、柯文哲住處及彭振聲住處等地,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振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及彭振聲的妻子謝夏喬。
提審是什麼?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提審,(簡單來說就是「我要聲請見法官」),目的在防止法院以外的機關非法拘禁人民,保障人民身體自由。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24小內移送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法院於24小時內向逮捕機關提審,法院不得拒絕提審申請,也不得拒絕拘禁機關查覆;逮捕拘禁機關對法院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資料來源: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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