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餐廳派對放彩煙遭批 警將依違反社維法裁處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台中1家餐廳前天舉辦活動,施放彩煙引發轟然巨響並伴隨紅色煙霧,網友批評「八仙塵爆翻版」。台中市環保局今天稽查,將依違法空污法開罰,警方則依違反社維法函送地院裁處。
台中市霧峰區「窩草的日子」餐廳,11日舉辦性別派對,過程中施放彩煙引發轟然巨響,空中並伴隨紅色煙霧,有在場顧客受到驚嚇後,將拍下的影片貼網投訴,引發網友批評是「八仙塵爆翻版」。
餐廳張姓主管今天出面道歉,她表示,餐廳是依照客人需求,與配合廠商進行彩煙施放,目前已全面停止配合相關活動,對當天造成客人驚嚇與外界疑慮致歉。
至於施放彩煙恐造成他人受傷部分,轄區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表示,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偵辦後,函請台中地院裁罰。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針對日前有民眾於餐廳使用「彩煙煙火」,彩煙為一般民眾可施放的升空類一般爆竹煙火,非屬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定義的專業煙火範疇,只要不違反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未在限制場地與時間內施放,則不須事先申請。
消防局指出,彩煙施放時會以不同顏色煙霧於空中呈現出漸層飄逸畫面,若大量施放恐因煙霧彌漫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嚴重影響附近民眾生活品質,更甚者國外已有因此引發野火造成消防員殉職而遭判刑的案例。
消防局呼籲各商家及民眾,辦理相關活動可改用蛋糕、甜點或氣球等其他替代物品,如有使用煙火需求務必慎選適當施放地點,減量並依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以免觸法而遭開罰。
台中市環保局今天也到事發餐廳進行稽查,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股長劉祥兆說,依照掌握的影片來看,有明顯粒狀物散布在空氣中,已違反空污法規定,今天將請業者釐清相關事實,若違規事證屬實會依法開單告發,至於開罰金額還需進一步認定,並請業者避免後續相關行為發生。(編輯:李淑華)1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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