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嘉義男教召未到遭訴 召集令送達未完備判無罪

2024/7/23 14:5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3日電)嘉義縣蔡姓男子因違反教育召集被嘉檢起訴,嘉義地院審理,因嘉義後備指揮部送達召集令至其住所,因當時蔡男遭羈押,並未囑託監所長官,送達未完備,判處蔡男無罪;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蔡男為為後備軍人,嘉義後備指揮部實施教育召集,蔡男應於去年5月15日應教育召集5日,去年4月7日召集令送達至蔡男住所,其父以電話通知應教育召集,事後,蔡男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案經嘉義後備指揮部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

嘉義地院表示,依兵役施行法明文規定,召集令送達應於其住所,對於後備軍人在監所者,應囑託監所的長官;蔡男於去年3月20日至4月13日因案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嘉義後備指揮部於去年4月7日送達召集令,應囑託台中看守所的長官,但僅送達其住所而已。

蔡男坦承起訴書的客觀事實,但堅詞否認有妨害教育召集的犯行,供稱當時因遭羈押,返回住所才知道有召集令。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這起案件檢察官所提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蔡男涉及妨害教育召集犯行,因此判處無罪。(編輯:郭諭儒)11307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