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越南牡蠣混充台灣產 批發商6萬元交保

2024/5/25 14:32(7/4 01:0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5日電)批發商林姓男子涉嫌購入越南牡蠣混充國產牡蠣販售,並在包裝箱外張貼產地來自台灣,基隆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並傳喚林男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諭知林男以新台幣6萬元交保。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李怡蒨23日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搜索位於瑞芳區商家,並傳喚商家負責人謝姓男子、上游廠商游姓男子及源頭廠商林男到案釐清。

檢警調查,林男於不詳時間,向他人以不詳價格購入境外牡蠣後,自行或指示員工將境外牡蠣混充國產牡蠣,並於包裝箱外貼上「產地:台灣」,再交給下游廠商游男販售,游男轉售給商家謝男後,謝男再將商品透過通路販售給民眾。

基隆地檢署今天指出,林男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刑法詐欺取財及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昨天下午複訊後,諭知6萬元交保,謝男、游男則分別請回。(編輯:方沛清)11305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