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感情談判嘉義男助陣開槍傷人 逃亡3月落網收押
2024/4/29 16:13(7/3 18: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9日電)嘉義布袋鎮1月間發生槍擊案,曾姓男子為友人感情談判助陣,竟對鄭姓男子開槍,造成鄭男腳、腹中彈送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曾男逃亡3個月後日前被逮,嘉檢聲押獲准。
檢警表示,布袋鎮後壁寮1處宮廟前廣場1月28日清晨發生槍擊案,雙方人馬疑因感情糾紛,相約宮廟前談判,雙方起激烈爭執,其中1男突持槍朝對方開槍,鄭男首當其衝中彈倒地,其他人一哄而散,鄭男腳及腹部遭槍擊送醫,開刀後,暫無生命危險。
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據報趕到現場,先由救護車將鄭男送醫,並帶回相關民眾訊問,後續也帶回自稱開槍男子,並查扣具有殺傷力改造長、短槍各1把,以及數發子彈。
警方查出,自稱開槍男子只是出面頂替,真正開槍是到場助陣曾男,之後曾男四處躲藏,日前返回布袋鎮躲在振寮里一處空屋,警方據報,於27日清晨荷槍實彈破門進入屋內,逮捕剛入睡不久的曾男。
曾男不願交代躲藏3個月的行蹤,且否認殺人未遂犯行,警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並繼續追查改造長、短槍枝來源。嘉義地檢署27日晚間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院今天表示,曾男否認犯行,但依曾男陳述及卷證資料,曾男在開槍前應知槍內有子彈,且是近距離射擊被害人,並有意射擊被害人身體,而被害人中槍身體部位內部有多種重要器官,若失血過多將會導致死亡;曾男犯後四處逃匿,有逃亡之虞,因此,若沒有羈押,難以進行追訴、審判程序,裁定羈押。(編輯:陳仁華)1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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