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商進口中國蝦改標台灣產還延效期 削6.2億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7日電)御宏貿易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涉自中國與日本等地進口冷凍水產後指示員工延長有效日期,還改產地為台灣,4年間賺進6.2億;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陳男。
檢調查出,御宏貿易有限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自民國108年起,自中國或中南美洲進口冷凍蝦仁,並自日本等國進口冷凍干貝等物品原料後,儲存在冷凍倉庫內。
檢調追查,陳男明知這些水產原產地不是台灣,且產品包裝與進口文件上都有記載原始保存期限,但陳男收到國內餐廳或食品廠商訂單後,就依廠商出貨日期與數量,指示員工解凍產品後,加入含碳酸氫鈉、檸檬酸鈉、檸檬酸與鹽的無磷保水劑「NP-99普羅」,再以清水沖洗、包冰、冷凍。
檢調追查,完成添加程序後,陳男再指示員工以塑膠包裝袋重新分裝,並貼上印有「製造廠商:御宏貿易有限公司」、「產地:台灣」、「有效期限」的貼紙。
檢調調查,「有效期限」由員工壓印,且會以御宏公司「加工完成日」為起始日,再依陳男與廠商談妥的期限往後推算為保存期限;例如,若某批冷凍白蝦自110年某日進口,保存期限2年,但經御宏公司112年10月28日加工後,若陳男與廠商談妥有效期限是2年,有效期限就會印上114年10月28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前往御宏公司稽查,發現原在111年就到期的2000多公斤冷凍白蝦仁,被擅改為114年到期;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去年9月會同衛生局搜索御宏公司倉庫,查獲共1萬餘公斤的冷凍蝦仁與干貝都被竄改有效期限與產地。
檢調查出,御宏公司自108年至112年銷售冷凍蝦仁與加工後的干貝等產品,所得高達新台幣6億2081萬餘元。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陳男。(編輯:陳仁華)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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