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年隊偵查佐詐領工作費 2人各10萬交保
2024/4/10 09:46(5/13 21:3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等單位搜索台中市警局少年隊,並帶回多人偵辦,檢方查出,田姓等2名偵查佐,涉以不實發票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檢方複訊後諭知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前往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進行搜索偵辦,並帶回多名偵查佐及證人調查。
檢方查出,台中市警局少年隊田姓與張姓偵查佐等2人,涉嫌利用偵辦案件機會,以浮報或虛報器材費用的不實發票,藉以向台中市政府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
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田姓與張姓偵查佐及洪姓、黃姓業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2名偵查佐各10萬元交保,業者分別以6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編輯:張銘坤)11304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