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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擺放逾170公斤貴重木 苗栗男來源交代不清送辦

2024/3/25 09:44(3/25 10: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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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執行山域治安訪查勤務,發現苗栗造橋盧姓男子倉庫內,堆放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等貴重木逾170公斤,因盧男無法交代來源,保七員警調查後將盧男依涉嫌觸犯森林法、竊盜等罪,移送苗栗地檢偵辦。(保七第五大隊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3年3月25日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執行山域治安訪查勤務,發現苗栗造橋盧姓男子倉庫內,堆放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等貴重木逾170公斤,因盧男無法交代來源,保七員警調查後將盧男依涉嫌觸犯森林法、竊盜等罪,移送苗栗地檢偵辦。(保七第五大隊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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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執行山域治安訪查勤務,發現苗栗造橋盧姓男子倉庫內,堆放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等貴重木逾170公斤,因盧男無法出示明確來源,被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今天指出,執行113年第1次山域治安訪查,在苗栗縣造橋鄉1處民宅後方,發現堆置大量來源可疑的不明木頭,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專業人員辨識出為台灣扁柏、紅檜及肖楠等貴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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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隊查緝人員會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大湖工作站人員,於22日持搜索票前往搜查,果然在盧男住處後方倉庫,查扣各式珍貴木材,共計170餘公斤,因盧男無法交代來源,保七員警調查後將盧男依涉嫌觸犯森林法、竊盜等罪,移送苗栗地檢偵辦。

保七總隊指出,盜伐、媒介收購及買賣非法林木者,涉及違反森林法第52條,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貴重木者,更加重其刑至1/2,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陳仁華)1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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