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2起國民參審案被告輕生 檢警相驗釐清死因
2024/3/14 12:47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嘉義縣發生2起國民參審案件被告輕生,1件是因為衝突失手打死鄰居的蔡姓男子;另1起則是不堪長期照顧父親,涉嫌悶死父親的盧姓女子,盧女留遺書,無法原諒自己而想不開。檢警相驗,釐清2人死因。
檢警表示,47歲盧女因去年6月2日深夜被控悶死73歲失智父親後服藥輕生,盧女經送醫搶救脫離險境,檢方依涉及重罪及有輕生行為,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認為盧女弒親罪嫌,符合國民法官法案件,於去年9月間起訴並移審嘉義地方法院。家屬不願造成家人二度傷害,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嘉義地院於去年9月19日裁定准許。
不料,盧女昨天卻陳屍在竹崎鄉住處,被發現時,盧女躺在自家門前,脖子遭壓在鐵捲門下方,已死亡多時,遺書內容大概為「雖然親人原諒她,但她自己過意不去,無法原諒自己」。
另一起案件為46歲的蔡男於去年6月間與鄰居發生衝突,鄰居持鐵撬理論,過程中,蔡男卻奪下鐵撬毆打鄰居傷重不治;嘉檢於今年1月間,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案件為屬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應行國民參審。
不過,蔡男卻於昨天下午在水上鄉住宅,以繩索自縊,被家人發現時,已死亡多時。
這2起案件正在嘉義地方法院進行審理中,因被告已死亡,按照法律程序,最後會作不受理判決。(編輯:陳仁華)1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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